提高认识 落实制度 强化整改
切实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上新的台阶
——在2017年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厅长 郭华巍
(2017年4月24日下午)
同志们:
前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召开了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相继召开了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天我们召开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以上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刚才,五家单位介绍交流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省审计厅一直以来对我省教育系统内审工作非常关心,给了我们许多指导支持,康跃西副厅长已连续多年拨冗出席我们教育内审工作会议。今天亲自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既肯定了教育系统内审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对教育系统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9个方面问题。对于把握好处理好“信任与监督”等4个方面关系,给予我们很有针对性的指导,对我们与会的同志很有启发,很有帮助,我们应认真学习领会。
过去的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两个意见,就是省政府浙政发〔2015〕17号文件、省教育厅浙教审〔2015〕125号文件,认真研究补齐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短板。通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已形成了上下联动、涵盖全省大中小学的内部审计网络。据统计,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共完成审计项目8460个,审计资金791.1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6799条,促进增收节支5.48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2.14亿元,有7个审计项目获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表彰。具体来讲,有四个方面明显的成效:
一是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进一步落实。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57所高校、96个市、县(市、区)教育局已落实校长或局长行政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审计工作。65所高校和所有教育局建立了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由校长或局长主持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是朝着轮审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推进。至2016年底,全省有51所高校和所有市、县(市、区)教育局已建立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轮审制度,基本做到三至五年时间内,完成对二级学院(部门)或所属中小学校、直属单位的一轮审计。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对10名领导干部实施任中审计,对2名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年对11位内管干部进行任期或离任审计。湖州市教育局每三年对市直22所学校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一次轮审。省教育厅不断健全“54321”的轮审制度,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组织160余名全省教育系统内审人员的方式,圆满完成了2016年对4个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21所省属高校校办企业专项审计和5所高校重点学科和继续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对20个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对2家省级教育社会团体的审计任务。
三是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通过印发审计整改通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开展审计跟踪回访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部门)落实审计整改。一些高校将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有些高校退回了违规报销、发放的款项;一些教育局还以审计结果通报、约谈责任人等形式,将审计结果与学校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中小学校长考察任用依据等方式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一部份高校制订了审计整改实施办法,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制度方式得到强化。特别是有些高校通过审计整改工作来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杭州师范大学三年通过审计修订、制定管理文件60余项,同时加大对审计问题的处理力度,处理责任人8人,其中3人受党纪处分。省教育厅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教育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2个县市教育局取消2016年考核优秀单位资格,并降低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等次。
四是审计工作条件保障进一步加强。2016年新增2所高校独立设置审计处,已有18所高校和17个教育局单独设置内审机构,有7个市、县(市、区)教育局将审计职能从财务部门或者教育核算中心剥离出来,与监察、督导等部门合署。各单位通过招聘、转调等方式加强专职审计人员配备,目前有69所高校配备了159名专职审计人员,所有教育局均已至少配备1名专职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经费基本上已纳入各单位预算保障。交流发言的5家单位都落实的比较好。充分发挥省内审协会教育分会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分组交流研讨活动,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质量研究等课题调研,努力提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理论及实务水平。
我们在肯定成绩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份高校和个别教育局审计工作制度未得到较好落实。有1所本科、15所高职、4个市、县(市、区)教育局尚未落实行政主要领导分管责任;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没有召开过一次会议。有1所本科、21所高职未建立轮审制度,有的本科高校10年前制定的审计制度至今未作修改调整;有4所高职尚无专职审计人员,6所本科高校仅1名专职审计人员,69%教育局仅配备1名审计人员。其中有10所高职既未落实校长分管责任,又未建立轮审制度,审计基础极其薄弱。二是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强化。一些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由内审机构唱“独角戏”,既缺乏整改工作制度保证,又缺乏相关部门联动形成整改合力,问题整改、成果利用、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力度不够,亟待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面对不断扩展的审计范围、任务和职责要求,在审计理念、管理方式、人员业务能力、审计技术方法上还相对滞后,运用社会审计力量、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有待提高,一些审计项目质量不高,直击问题、深挖问题不够,与政府审计的质量相比尚有明显差距。
2017年是政治大年,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6月份要召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2017年也将是教育大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党中央要召开全国教育大会,推进教育“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着繁重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服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找准问题,集中发力,切实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
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源头性的特有的自我监管作用,在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方面有不可替代的监督功能。要建设教育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内部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起始萌芽阶段、消除在单位内部,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治理能力。内部审计挺在政府审计前面。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要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理应特别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一些高校和教育局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当一回事,没有将上级的要求作为自己自觉的行动,学习不够、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有的把审计工作当作边缘工作,责任不落实、制度不落实、机构人员不落实。一些高校存在着继续教育收入不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科研经费报销造假、校办企业管理混乱等,年年审年年犯,对已有的财经制度选择性执行,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认真落实。近几年,高校发生的几起职务犯罪案件,内部审计已经发现问题,但不积极主动整改,该退的款项不退,做“老好人”,最后,“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变成了违法犯罪问题。非常痛心,教训深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指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财务管理情况是与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相关,党的建设宽松软的问题,反映在经济活动领域是财政纪律执行宽松软的问题。领导干部对内审工作的认识高度,决定了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一个单位、地区审计责任不落实、审计制度不修订、审计人员不配备、审计经费不保障、审计问题不整改,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落实制度,着力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主抓是关键,常态审计是基础,队伍经费是保障,强化考核是抓手,这四个方面制度是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重要保证。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审计制度。在教育系统,就是高校校长、教育局长直接分管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校长局长是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是使命,是担当。分管责任落实,履行职责才能落地。这既是上级政府的要求,也是内部审计工作性质决定的,是提高审计权威性、独立性的需要。教育系统有着庞大的资金资产、后勤保障、设备采购、工程项目需要建设管理,通过教学、培训、科研、校办企业等途径服务社会,只有行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审计工作,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各方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召集在一起,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内部审计的监管合力,才能提升审计工作成效,体现审计价值,提升审计的权威性。目前尚未落实校长、局长分管负责的16所高校、4个市、县,今年6月前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轮审与重点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全覆盖,要有常态化的轮审制度作保证,才能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虽然教育系统面广量大线长,但按照轮审要求,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我们要每年审计一部分,周而复始,在3—5年时间内,高校完成对二级单位、校办企业一轮审计,教育部门完成对下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的一轮审计,形成全省教育系统从省到县、从大学到幼儿园的审计全覆盖。尚未建立常态化轮审制度的22所高校,要在今年6月前建立。
在实行轮审全覆盖基础上要突出审计重点,关注重点单位、关注重点问题。审计要以问题、风险点为导向,紧盯风险易发、高发的单位、领域和环节。不同单位资金总量不一,经济活动有多有少,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风险等级有高低。我们应将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使用到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的审计项目。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围绕现实中可能导致出现问题的风险隐患、围绕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来科学设计审计调查项目。审计要关注大额资金、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现阶段要重点关注基建修缮采购、校办企业、继续教育、有创收的二级单位等。
三是全面落实审计机构、人员配备、经费预算基本保障制度。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必需要有机构、人员、经费等工作条件作保障。首先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独立性原则,设置和明确负责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按照高校放管服的要求,我们赋予高校内设机构设置自主权,但鼓励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内部审计职责可与单位内设的监督部门或综合部门合署,但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其次要落实必要的审计人员和工作经费。不管是独立设置还是不独立设置内审机构,但都需要配备与审计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中要有财经、管理、法律、工程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专职审计人员,至今尚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个别单位,要在今年底前配备到位。
四是全面落实审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要着力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审计要在助力反腐倡廉上发力,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要遏制教育系统经济案件的发生,保护干部和防止腐败,要揭露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损失浪费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都需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财经纪律是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条“高压线”,理应将审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整改,充分发挥审计重要作用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审计整改也是审计工作的刚性规定,是审计完整程序的最后闭环。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把发现的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分解落实,立行立改,对需在一段时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排出完成整改时间表,并按要求报告整改工作进度。二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制度。审计部门要适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检查,对确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订后续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期限。应将上轮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跟踪回访范围。三是推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四是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整改工作不认真的,主管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问责条例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按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凡符合公开条件的,应通过印发通报、内部局域网等方式,在系统单位内部予以公开,并逐步加大公开力度。省教育厅将省属高校校办企业专项审计情况、高校内审工作落实情况和市、县(市、区)教育内审工作落实情况向全省教育系统进行通报。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审计单位或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奖惩、资金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打造审计铁军,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质量是审计的生命”。要完成高质量的审计任务必须要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审计铁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具备铁的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审计人员要按照“两学一做” 常态化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强化政治定力。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养成“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严格审计纪律,敢于动真碰硬,不徇私枉法,“身正不怕影子斜”。要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要鼓励支持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资格考试,促进审计人员专业成长,使更多的教育内部审计人员成为“内部审计专家”、“内部审计职业带头人”、“内部审计实务能手”;要具有相关教育管理知识,熟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业务,才能深入审计发现可能隐藏着的问题;要善于综合分析,互相研讨交流,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配好配强审计机构负责人。
二是遵照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审计准则是审计项目实施的操作指南,是审计工作的手册。要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价机制,做精做细审计项目,全面、客观、准确地发现存在的问题。重视审前调查分析。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流程、资金流向、内控制度、资产管理等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订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有的放矢确定工作重点、工作方式。重视审前培训布置。审计人员要学习政策法规,领会审计要求,提高审计能力。重视审计现场管理。依据审计程序,注重审计取证,规范审计底稿,着力发现问题,审深、审透、审实。适时做好延伸审计、追踪审计,揭示账目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对一些可能隐含重大问题的疑点都不能放过。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有利于掌握问题详情、分析问题成因、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研究分析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着眼于从政策制度层面提出健全制度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落实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项目实施质量负责,对未按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的、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等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三是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外包审计质量。现在教育系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日益增多,这是完成日益繁重的审计项目又弥补审计力量不足的一条有效途经。但我们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想办法保证其审计质量。要建立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机制,加强对外包业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教育内审人员要全程参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发挥双方优势,保质保量完成审计项目。教育内审机构要对外包审计项目提出审计目标要求,明确审计重点,审核实施方案,了解实施进度,关注审计过程,严格审核审计报告。要对外包审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认真、服务质量低劣、发生质量问题的社会审计组织,要坚决取消它的审计入围资格。
四是研究新情况,当改革的促进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积极鼓励改革创新的政策,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到创新型国家建设。我省教育系统正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改革就有探索,就会碰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审计人员要与时俱进,学习新政策,了解新要求,“知行统一”、“学思结合”。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准确把握新的问题。要坚持底线,坚决揭示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本本主义,按照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尤其是善于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机制,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促进改革创新。
同志们,面对新的形势,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审计工作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