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对学校及所属部门、二级学院的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开展对学校中层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3、参加基建、大型修缮项目的立项论证、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科研经费结题审签等工作。

4、向学校领导提供加强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内各部门提供有关规范财经活动的咨询服务。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