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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州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原院长陈卫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21:21  浏览量:

根据《台州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和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台学院发〔2003〕143号)的规定和校组织部《台州学院中层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台州学院组审字〔2014〕1号)的要求,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3月11日起,对陈卫平同志任台州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送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和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09年4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财务收支和陈卫平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4年3月11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6-85137031,电子邮箱: shjc@tzc.edu.cn。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长:杨姗姗

审计成员:黄华、张洋海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予以监督。

台州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